五载耕耘,以数据为笔;五载坚守,以生态为卷。“十四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踔厉奋发、砥砺奋进,用一串串实打实的数字,书写“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高分答卷。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个一”责任体系和国控站点“站长制”双线发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20年3.50提升到2025年的2.90,改善17.1%;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21微克/立方米,改善25.0%;六项污染物指标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北江干流水质长期优于II类,北江(清远市段)获评美丽河湖建设最高奖项——国家级优秀案例;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100%优良,22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86.7%提升到2025年的提升到90.9%,漫水河水质实现从劣Ⅴ类到Ⅳ类的蝶变。
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完成5个县(市、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稳定达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全市1434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覆盖治理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38.9%提升到90%以上。
绿色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建立完善“1+2+200”“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为约1500个项目审批提供准入研判支撑;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保障317个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先后印发三批激发企业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累计126个项目享受政策;5 个超2亿元投资环评分类管理试点项目已全部投产。
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创新建立生态环境工作“一张清单干到底、一以贯之抓到底”工作机制,累计印发问题清单13批次206项问题,推动解决问题124个。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清远市典型案例10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涉及清远市整改任务16项,已完成15项,1项加快推进中。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69件,已办结56件,阶段性办结5件,正在办理8件。
信访难题有效化解。畅通信访渠道,持续高位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由2021年的5675件逐年下降到2025年的2870件。
环境监管服务持续优化。执法有“力度”,“十四五”以来,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1宗,罚款超1.3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1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0宗。执法有“温度”,实施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和“执法观察期”制度,办理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罚案件282宗,免罚金额超5千万元。
生态价值有效转化。78个碳普惠项目备案,超39万吨减排量实现生态价值变现,成交额超1.3千万元;佛冈县潖江流域(龙山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产业开发EOD项目总投资达9亿元;连州入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连南入选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连阳四县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约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