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近期我中心拟遴选1家供应商,提供“编制发布《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发布运营规范》相关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我中心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采购细则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发布《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发布运营规范》
二、执行时间
2026年4月至11月,供应商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
三、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税),报价超过该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团体标准编制和发布的专业要求,提供本项目全流程技术服务,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高效推进。
(一)指导标准编制组开展标准材料编制、修改、完善工作;
(二)组织召开专家立项论证会、咨询会、审查会,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三)全程跟进规范编制、论证、审查、发布全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推进,直至规范正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质
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具有制订发布团体标准的资质和能力,其协助发布的团体标准能通过国家或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提供供应商的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及业务简介;
(二)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及报价(盖章);
(三)提供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标准制订案例;
(四)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价方式
符合资格且有意向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15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快递至我中心。
八、收件信息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508室 莫先生 020-83064956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