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工程实施与资金保障是其落地见效和可持续推进的核心支撑。本文围绕“重大工程部署—资金保障支撑—协同增效机制”主线,基于三大区域功能定位与生态环境特征,明确分类实施重大工程的思路:京津冀重点构建协同共治的工程体系,长三角聚焦一体化治理与绿色转型工程,粤港澳大湾区着力打造融合创新的湾区生态工程。同时,为保障工程实施,需构建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强化财政引导、拓展市场化融资并加强资金全程监管。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升工程系统性、增强资金匹配度、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推动工程与资金协同增效,形成相互促进格局,共同支撑三大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大区域行动方案”),旨在以深化区域共保联治为核心,推动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示范。三大区域行动方案紧密围绕区域重大战略定位,立足各自生态环境禀赋与发展实际,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和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方向,明确了分阶段建设目标与重点任务。其中,重大工程是推进生态环境重点任务落地的重要载体[1],资金保障则是实现长效推进的重要支撑。二者互为依托、协同推进,构成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施路径[2]。
立足区域定位,
精准布局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
京津冀、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肩负着探索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路径的重要使命[3],同时也面临着各具特色的区域性生态环境治理挑战。为有效应对挑战、实现先行示范目标,需以各区域行动方案为依据,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升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核心领域,系统规划部署一批针对性强、关联度高、示范效应显著的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为先行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工程基础。
聚焦大气精准防控与生态屏障建设,
打造京津冀协同共治重大工程体系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致力于在区域协同治理模式创新上率先实现突破。其重大工程规划应以协同共治为核心导向,秉持“协同共治、重点突破、全域提升”理念,聚焦大气污染精准防控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两大关键领域,系统构建协同治理重大工程体系,为创新区域协同治理模式提供清晰的实施路径。在大气污染精准防控方面,以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主线,重点部署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跨省域零排放货运通道建设等关键工程,巩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在生态屏障建设方面,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重点推进渤海重要岸线生态整治、滨海湿地修复及河口海湾生态功能恢复,持续优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同时,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中新天津生态城、雄安新区为载体,规划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工程与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塑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城市典范,通过系统性工程设计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为全国区域协同共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程范式。
立足一体化绿色转型与跨界协同治理,
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引领重大工程体系
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紧扣“一体化”与“高质量”两个关键,旨在实现绿色生产力发展与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先行突破。其重大工程规划应聚焦一体化绿色转型与跨界协同治理,为破解区域生态治理碎片化、创新一体化治理模式提供工程支撑[4]。针对长三角地区跨界流域众多、产业关联紧密、生态连通性强的特点,在一体化绿色转型方面,重点规划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实施产业绿色低碳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与跨区域绿色交通网络等工程,同步构建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管控机制,通过统一环境治理标准、强化跨省(市)执法联动、实现监测数据全域共享,协同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在跨界协同治理方面,应聚焦太湖、巢湖、洪泽湖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及长江口、杭州湾生态功能提升,科学制定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方案,优化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等重点工程设计,构建“流域—区域—城市”多层级联动的跨界环境治理工程体系。同时,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核心平台,设计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示范、绿色低碳产业集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等工程,打造一体化绿色发展与生态宜居的区域样板,通过综合性工程规划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能力,为全国区域一体化环境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工程经验。
深耕湾区特色生态建设与绿色低碳创新,
构建粤港澳融合创新重大工程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应结合“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定位,以融合创新为导向,聚焦湾区特色生态建设与绿色低碳创新两大领域,系统构建融合创新重大工程体系。在湾区特色生态建设方面,以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为目标,重点部署珠江三角洲河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珠江口及邻近海域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与“无废湾区”工程,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与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体系,同步实施城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常态化监测工程,推进关键栖息地修复与生态廊道连通,构建“河网—海岸—海域—城乡”一体化的湾区生态安全格局。在绿色低碳创新方面,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重点布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等工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核算与低碳产品认证体系,配套设计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激励与扶持机制,促进绿色技术、绿色资本与绿色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低碳创新策源地。
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
支撑工程长效实施
稳定高效的资金供给是推进三大区域重大工程落地的重要支撑,不仅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长效性,也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立足三大区域建设需求,应坚持市场化、多元化、规范化原则,打破单一财政投入模式,加快健全“财政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系统化补齐资金短板,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可持续、可靠的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强化财政投入引领,
聚焦重点工程精准发力
财政投入是破解资金保障难题的核心举措,也是引导各类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的关键。一方面,需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将先行区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重点支持范围,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大区域应结合自身特点,分别聚焦地下水治理、跨界污染防控、美丽海湾建设等重点领域,增强资金保障与区域实际需求的匹配度。另一方面,应强化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先行区的支持力度,有效带动地方财政配套投入[5],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上下联动的财政投入格局。同时,应统筹整合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6],打破部门壁垒,避免资金分散和低效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投入与工程成效精准匹配。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
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改革是拓宽工程资金供给的关键路径。三大区域应积极出台激励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先行区建设,推动资金投入模式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多元协同”转型。具体而言,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保险、债券等金融产品[7],加大对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降低融资成本;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等,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生态环保相关工程,拓宽融资来源,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是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模式,规范参与流程,明确权责边界,完善收益与风险分担机制,保障社会资本权益,激发其参与积极性。此外,应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8],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完善环境权益定价与交易机制,创新市场化工具,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的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是推动工程长效实施的根本保障。三大区域应强化资金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资金管理向精细化、高效化发展,紧扣先行区建设“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要求,为工程实施提供有力保障。首先,明确资金管理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流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动方案规定,严防资金违规使用。其次,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考核体系,将工程进度、生态成效、资金效率等纳入考核,建立激励与整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9]。大力推进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透明的动态监测平台,实现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提升资金管理智能化水平。最后,加强财政、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工程纳入各级资金支持储备库,全方位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推动工程建设与资金保障协同增效,
夯实先行区建设根基
工程建设与资金保障是支撑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两大关键要素。工程建设为资金配置明确方向并提供实施载体,资金保障则为工程建设提供持续的资源支持与动力基础。实现二者的协同匹配与动态协调,是提升先行区建设实效,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与高效能管理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
强化工程建设的系统性与实效性
提升工程建设的系统性与实效性是确保先行区建设落地的基础。应依据三大区域行动方案,细化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进度安排与责任分工,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工程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同时,立足各区域生态环境本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生物多样性特征,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工程布局,避免“一刀切”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工程既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也契合区域发展阶段与实际需要。此外,还应健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前期论证、中期督导与后期评估[10],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工程持续提质增效,确保其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地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持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提高资金保障的匹配性与精准性
在资金保障方面,应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确保资金规模与工程进度、实际需求动态匹配,重点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等具有基础性、长期性的工程。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资金向重点工程、关键领域,以及生态环境改善显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突出的区域倾斜。此外,应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与资金保障联动机制,打破行政与领域壁垒,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形成政策合力与行动合力。
探索创新模式与推动多元参与
三大区域应以先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工程建设与资金保障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与经验。京津冀可重点总结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的推进模式及跨区域资金统筹管理经验;长三角可着力探索一体化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市场化融资机制与实施路径;粤港澳大湾区可聚焦创新生态环境开放合作与美丽海湾建设的多元资金保障模式。在此基础上,应加强宣传引导,普及生态保护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先行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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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孙宁,徐怒潮,尹惠林,等.生态环境保护省级重大项目设计与实施中的问题探讨[J].环境保护,2022,50(19):28-31.
(徐顺青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投资所高级工程师;程亮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投资所所长、正高级工程师;陈鹏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气候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陈鹏系本文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