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月,全省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2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3月,全省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2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1毫克/立方米。
二、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月,全省142个区(县、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1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3月,全省142个区(县、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PM2.5平均浓度为2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附表
2026年3月和1-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