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锚定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目标,以绿美河源生态建设为总牵引,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据统计,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态质量指数连续14年保持最优等级,“十四五”前四年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均获“优秀”等次,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河源老城区
生态环境质量全域创优,水清气净绘就宜居底色
“十四五”期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水、气、土、农村环境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系统治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跃升。
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成为河源最亮眼的生态名片。通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强化流域协同治理、开展黑臭水体清零等硬举措,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高位稳定。
2023年、2024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连续跻身全国前30名,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比例均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实现“全达标”,劣Ⅴ类水体比例持续保持为0;新丰江水库(万绿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并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其保护治理经验获多位部领导批示肯定,并以水治理典型专题上报中办国办;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为下游地区饮水安全筑牢生态屏障。
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跨越式提升,从“全省前列”迈向“全省第一”。河源市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强化扬尘管控、推进工业废气治理,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24年及2025年1-11月更是稳居全省第一。2024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7%,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仅低于全省平均浓度,更自2019年起稳定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环境空气质量6项评价指标实现100%达标,让群众尽享“河源蓝”。
全市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持续保持优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1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定达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通过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9.69%,远超70%的目标要求,农村环境综合状况为优,让乡村既有“颜值”更有“气质”。
生态系统稳中有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添亮色
“十四五”期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理念,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让绿色成为河源最厚重的底色。
全市科学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8.24%,为生态安全划定“硬边界”。大力推进林分优化、新造林抚育、县镇村绿化等生态工程,相关完成量均排名全省第一,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面积、自然保护地面积稳居全省前三,为生物栖息、生态涵养提供坚实保障。
美丽河湖建设成绩斐然,除万绿湖外,枫树坝水库入选“2025年广东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东江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东源县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连平县进入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公示名单、入选全省首批美丽县城先行示范建设点;创成省、市级生态示范村镇505个和美丽宜居村514个、特色精品村30个。
绿色低碳加速转型,生态价值实现多点突破
“十四五”期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排降耗、创新生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截至2025年10月,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453.68万千瓦,占比58.64%,逐步形成水、风、光、生物质等多能互补的绿色电力供应体系,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能源支撑。同时,大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组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工程减排任务,减排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创新推出碳普惠制,探索“生态+”“林业+”“碳汇+”发展模式,明晰项目开发申报职责和操作标准。2021年以来,河源累计核证减排13.1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碳交易实现经济价值428.49万元。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交易履约率达100%。成功推出10多款特色绿色金融产品,为生态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绿色发展载体不断壮大。河源国家高新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园区,灯塔盆地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优秀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家农业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国家级孵化载体数量位居粤东西北地区前列。
环境安全筑牢屏障,执法监管守护生态底线
“十四五”期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环保基础设施,强化执法监管,提升应急能力,全方位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新建一批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关键设施。河源市热力发电厂、东源县综合资源利用中心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零的突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超99%,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21-2025年累计开展超70项执法专项行动,办理的5宗案件入选全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持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质量监管,2024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8.58%,为精准执法提供坚实支撑。
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深化“南阳实践”成果转化,在2025年全省环境应急大练兵(现场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三等奖、团体进步奖。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加大矿山、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尾矿库等风险易发区域日常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十四五”期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治理机制纵深推进,制度保障夯实攻坚根基
“十四五”期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系统观念,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以健全的机制、严明的责任、完善的政策,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基本建立市、县、镇三级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实现镇级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配置全覆盖,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高标准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二轮央督1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2项、达到序时进度5项,9项提交验收销号,225宗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督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0项、按时序推进12项,164宗转办信访件全部办结,以督察整改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出台多项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定了《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累计成功磋商案件11宗,赔偿金额达2270万余元,1宗案件入选全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按程序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严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关口,优化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服务,从源头防控污染。争取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机制落地,利用9.44亿元生态激励资金推动一批东江水质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河源市万绿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