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潮涌,绿意盎然;砚都大地,生机勃发。“十四五”以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污染防治、绿色转型、能力提升为抓手,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肇庆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在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徐徐展开。

肇庆市七星岩卧佛含丹
污染防治攻坚:擦亮蓝天碧水净土底色
现在每天抬头都是‘肇庆蓝’,出门散步心情都格外舒畅!”家住端州区的李女士道出了肇庆市民对空气质量改善的真切感受。“十四五”期间,肇庆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稳步攀升:2021年以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2024年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细颗粒物(PM2.5)连续4年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肇庆蓝”成为城市鲜明标识。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3.2%。PM2.5浓度为21.9微克/立方米,清新空气成为普惠民生福祉。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肇庆坚守“一江清水向东流”承诺。2021-2024年,西江、北江等大江大河水质稳定达Ⅱ类,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率、省考断面达标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均实现“三个100%”,国考断面水质指数连续4年跻身全国前30位、连续3年全省第一,西江肇庆段225公里成为全国水质最优河流之一,美丽贺江入选省级优秀案例。2025年,全市8个国考断面优良率100%,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施策、系统治理,环境安全基础不断夯实。2021至2024年,连续4年超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290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地下水防治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成地下水“一张图”信息化管理平台,累计建设监测井320口,调查范围覆盖工业园区及重点行业企业300余平方公里,为地下水安全筑牢“防护网”。
“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城市肌理。2024年,肇庆以评分第五通过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成效评估,培育226个“无废细胞”示范工程;培育“无废工厂”23家、“无废园区”3个、“无废县”1个。其中,绿色立体循环生态水产养殖示范模式,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模式。
绿色转型突破: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
走进肇庆高新区的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回收废纸经先进工艺“变身“为合格纸制品,污水处理沼气用于发电,纸机冷凝水余热实现污泥干化,屋顶光伏持续产出清洁能源。2023年,该企业通过节能减碳措施,节约标煤1.1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3万吨。
依托企业绿色转型实践,“十四五”期间肇庆推动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多项成果领跑全省乃至全国。肇庆高新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广东唯一、全国10个首批试点园区之一),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其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入选“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为全国园区低碳转型提供“肇庆经验”。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为绿色转型提供坚实支撑。“十四五”期间,肇庆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发电装机约49.3%,较“十三五”期末提升20%;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由32.2%减少到25.1%。高要区绿美光伏示范镇经验入选省“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全国首个园区级“智慧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管理平台”接入246家企业和76个分布式光伏站点;广宁光储充资源驿站成为全省首个建成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创新实现生态治理与能源利用有机结合。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成效显著,高质量底色更浓。2021至2024年,肇庆单位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6.2%,超额完成省“十四五”进度目标,2025年上半年同比下降8.8%。2021至2023年,碳强度累计下降17.24%,预计可完成“十四五”累计下降20.5%的目标,夯实“双碳”基础。
绿色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生态优势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广宁县建成林业碳普惠试点成效显著,全县13个镇109个村的林业碳普惠项目,为村集体带来约532万元收益;洲仔镇分布式光伏碳普惠项目成功竞价,创下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公开竞价新高,成为《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后首单上市交易项目;“碧水—竹海—文旅”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成为全省首个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同类项目,首创“驿站型”农污治理站点模式。肇庆高新区启动的“四碳联动”金融服务体系,入选广东省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一步激活了绿色发展的金融活力。
治理能力提升:筑牢生态保护坚实屏障
“没想到非法采矿破坏生态,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阅江大桥项目航槽改线疏浚首期工程相关负责人在支付巨额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后感慨道。该案入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
以典型案例为引领,肇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实践。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9宗,赔偿资金7372.63万元。
“十四五”以来,肇庆污染物总量管控精准高效,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6464.44吨、氨氮1444.54吨、氮氧化物11453.43吨;2023—2025年跨区域调配排污量,保障优质项目落地,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科技赋能让生态环境监管更精准、更高效。肇庆积极利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开展非现场执法,减少对守法企业的现场干扰,全市465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执法过程中,肇庆坚持刚柔并济,既保持执法力度,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348宗,查处金额约1.232亿元;又彰显执法温度,对27家正面清单内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实施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97宗、减罚约1090.6万元,轻微免罚127宗、免罚约2234.8万元。
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为企业发展按下“加速键“。肇庆积极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衔接试点,广宁县率先办理全市首个 “两证审批合一”项目,办理时长压缩至11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压缩了78%,初步推动环评与入河排污口联动审批,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范围、程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生态文明宣传广泛开展,凝聚社会共治合力。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了52场大型主题活动和600多场志愿宣传活动,印发实施《肇庆市美丽河湖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联合贺州市实施“粤桂一家亲,共护一江水”美丽河湖志愿服务项目。2025年承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广东省主场活动,扩大肇庆生态影响力。
督察整改提质:倒逼生态质量全面跃升
“以前村里喝水靠自家打井,雨天井水浑浊难以下咽,现在拧开水龙头就是清澈的放心水,日子越过越舒心!” 德庆县新圩镇大沙洲村村民对农村集中供水改造效果十分满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肇庆部分农村地区集中供水覆盖率不足、设施老化、水质保障薄弱等问题,对此肇庆市高度重视,将农村集中供水整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挂图作战、靶向攻坚,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让百万农村群众喝上 “安全水、放心水”。
肇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第一轮央督及“回头看”涉及的34项整改任务、415宗交办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轮央督涉及的15项整改任务,4项已完成验收,4项正在组织申请验收销号,剩余7项均按照时序进度推进中(其中2项思想类整改任务到期即完成),190宗交办信访件已办结189宗,1宗为阶段性办结。第一轮省督涉及的29项整改任务、204宗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完毕。第二轮省督4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项,未完成25项正按时序推进中,交办信访件75宗已办结73宗,2宗阶段性办结。
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肇庆成立市级环保督导组对全市8个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进行了督导排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682个,完成整改292个,整改完成率42.8%。通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督察整改倒逼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肇庆市生态环境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