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在潮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新澳彩资料 的指导下,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为潮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潮州广济桥
健全制度机制,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发挥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纽带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共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制保障,组织实施韩江流域、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扬尘污染防治等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协调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潮州市的17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5项,达到时序进度11项;协调推动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6项,达到时序进度19项。
加强综合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心谋划部署,制定系列工作方案,开展“百日攻坚”、污染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合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建立扬尘点源清单,实施“源头堵、路面查、面上管”措施,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减排治理行动,推进源头替代及VOCs分级管控,累计完成411家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清理整治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158台。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建立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台账并开展入户检查,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1421台;落实排放车辆区域限行,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抓拍,定期开展路检执法,着力消除移动污染源“冒黑烟”现象。强化联防联控,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工作响应,共同遏制污染天气的发生。城市空气质量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项指标每年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2025年1-9月份,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7.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1.9微克/立方米,较2024年同期下降3.9%。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殷殷嘱托,系统推进优良水体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韩江干流潮州段水质连续60个月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及以上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韩江潮州段先后获评“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全国示范河湖”“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等称号,韩江潮州段累计发现6只韩江鼋,标志着韩江鼋种群已经形成,栖息生存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全市共排查入河排污口3927个,省重点流域139个问题排污口全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全力推进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监测帮扶、执法监管等一系列攻坚措施,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2022年水质均值为Ⅴ类,创近10年来水质最佳,取得历史性突破,2024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同比提升一个等级,实现了由脏到净、由净到清的转变,2025年1—9月,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Ⅴ类(氨氮均值为1.51毫克/升),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目标要求。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问题整改,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初步建立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体系。印发实施《潮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监管,2024年共指导落实全市1026家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年度申报,115家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100%达标,全市医疗废物100%实现无害化处置。按省的评估,潮州市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提升至A级,在全省排名中前进4位。
持续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强化陆域入海污染防控,规范入海排污口监管,完成377个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工作,率先在省内完成入海排污口备案任务,326个入海排污口应备尽备率100%。强化海上污染防治,建立陆海联动的执法协作新机制,实施“碧海”“靖海”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海上搜救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推进海水养殖规范化发展,全市1647家海水养殖场基本实现全面纳管,2024年清理整治违规吊养养殖面积7680亩。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饶平县大埕湾整治项目和海山岛长溪湾治理工程完成验收工作。健全海洋垃圾清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保持在58.6%以上,远优于每年省下达的目标要求;2025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提升至97.7%,实现历年最好。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源头管控。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持续推动“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园区规划、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实施应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对排污单位实行从准入、排污控制到执法监管的全过程“一证式”管控,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狠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推进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实现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管。在枫江、韩江、黄冈河等重点河流建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监控,为水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预警、执法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坚持“三全”(全员、全时段、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省比武练兵中多次获得殊荣。组织开展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共责令整改1452宗,停产停电810家,查封扣押45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8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2宗,立案行政处罚452宗,处罚金额5068.99万元,实施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58宗,减少罚款468.78万元。全市生态环境安全良好,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