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7月29日下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集中学习培训。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训,各县(市、区)分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特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的两位专家授课。
专家们首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定与替代修复要点进行解读,结合法典最新规定和我省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认定、修复标准等核心问题,重点剖析了替代修复的适用条件和操作要点,并立足韶关实际提出了替代修复重点方向的可行性建议。然后聚焦“一案双查”及“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操作要点,详细讲解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方法,并通过系统操作演示,介绍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损害评估规范化、高效化的具体路径。
此次培训是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解与把握,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能力和“一案双查”工作水平。参训人员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工作实践,推动韶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为守护粤北生态屏障、建设美丽韶关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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