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真实、准确的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管理的“生命线”,更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根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高压防范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广东生态环境”公众号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带你认清数据造假的严重后果,筑牢监测数据质量“防火墙”。
漠视监测操作规范,酿就数据失真隐患!
环境监测全流程操作、原始记录、数据核算、质量管控是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的关键环节,每一项流程均有严格技术规范约束。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意识缺失,在噪声、废气等监测工作中频现各类违规问题:原始记录与仪器存底数据矛盾、现场采样时长缩水、污染物浓度未按标准折算、省略关键质控校准步骤,多重不规范操作直接造成监测报告失真失效。
现将四类典型违规情形梳理曝光,明确违法危害与监管态度,督促所有检测机构规范全过程监测行为,守住数据真实底线。
案例一 原始记录与实际不符
基本情况:
经查,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四份噪声检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显示,检测时长均为5分钟,但调阅噪声声级仪设备中的原始数据发现,噪声声级仪的电子储存记录与对应检测报告的纸质原始记录内容不一致,涉嫌存在监测数据失实的情形。
案例二 采样时长不够
基本情况:
某公司为某印刷企业出具的自行监测报告中,原始采样小票显示非甲烷总烃的采样时长为40分钟,但调阅监控视频发现,现场实际采样时长仅10分钟,采样记录时间与实际不符。
案例三 结果计算有误
基本情况:
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三份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采用实测值,未根据排污许可证依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进行折算,导致监测结果不实。
案例四 质控措施不规范
基本情况:
某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噪声检测时,未按规定进行声学校准,关键质控环节直接跳过,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监测行为严重违反技术规范。
启示意义
上述行为不仅损害环境监测市场的公信力,更直接干扰生态环境监管秩序。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必将严惩不贷。各检测机构务必引以为戒,严守规范、敬畏法律,共同维护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